河南省发布限制类和淘汰类锅炉清单
时间:2024-12-16 来源:燃气导热油炉系列
8月19日,记者获悉,为助力锅炉绿色低碳高水平质量的发展,加快推进特定种类设备更新,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河南省限制类和淘汰类锅炉清单,已于近日发布。
根据清单,限制类的锅炉包括: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;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。淘汰类的锅炉包括: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;固定炉排燃煤锅炉;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;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。
根据要求,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源头监管,对不符合安全节能环保要求的锅炉,不得接受安装告知,不得办理使用登记。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,禁止新建、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,限制新建分散化石燃料锅炉。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下,按照河南省限制类和淘汰类锅炉清单,对列入淘汰类的锅炉,及时注销使用登记证;对列入限制类的锅炉,不得办理新建锅炉的使用登记,不再对未按要求实施改造的锅炉开展定期检验。同时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低效落后老旧锅炉淘汰、节能降碳减污改造、非冷凝天然气锅炉禁入市场等工作。(记者 孔学姣)
为助力锅炉绿色低碳高水平质量的发展,加快推进特定种类设备更新,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河南省限制类和淘汰类锅炉清单。
下一篇: 别耍“小聪明”要“炸锅”啊